【摘要】面对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,治理机制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一种新选择。但公共治理也会失灵。关于治理失灵的含义,学术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。治理失灵何以产生,也没有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可供参考。本文通过与治理缺陷、治理实践中的问题和治理危机等概念的比较,对公共治理失灵的含义进行界定。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观点,将公共治理失灵概括为结构性失灵和功能性失灵。结构性失灵包括绝对权威存在、网络结构不稳定和治理规则不健全等内容;功能性失灵涉及合作困难、公民参与无突破性进展和问责困境等方面。按照结构——功能的分析视角,从逻辑上对治理失灵产生的深层原因进行分析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》 2015-06-26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3
《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》 2015-06-25
《当代体育科技》 2015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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